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终身的爱恋

2016-07-07 魏蔚 当代作家


  

原创文章丨稿费你做主


出生在一个丘陵地带的偏远小县城,封闭的教育理念,更有自身的迟钝,我没有和阅读“早恋”过。


上学时,也隐约知道一些关于阅读的美妙,可仅仅停留在课本那为数几篇的文章里,打着转儿,步伐迈不出去,当时所有的心思都放在语数外和文综的教材上,一心想要凭此考取一所大学,而其他模糊的小渴望只能被搁置在一旁。


世事总归是有因缘的,高考因几分之差不曾被自己填下的法律专业录取,而调配到了中文系。或许这就是所谓在对的时间里,上天恰巧为我开启的一扇窗,于是我“邂逅”了阅读。




犹如尚塔尔.托马在《被遮蔽的痛苦》里写到:我们等待某个人、某件事、某个信号突然出现,改变我们的生活,把它变成节日。在我踏进图书馆二楼阅览室的那刻,它就是将我的生命变成节日的一个信号,而阅读就是将我的生命变成节日的一件事。那是一种无与伦比的神奇体验,像电击一般,身心为之一颤。


阅览室的宽敞远远胜过一间普通的室内篮球馆,中间摆放着数十张书桌,其余两边全都整整齐齐地陈列着褐黄色的书架,各六排,每排有七组书架,每个书架分割成五层,每一层都被书籍分门别类地填满着,轻轻一估算,阅览室里的书籍已是三五万本的数量。那份庄严和神圣,让我屏住呼吸,轻轻地走向书架,我向往成为这片广博的知识海洋里一只小鱼儿。


陈列在角落边的那个书架上的书籍尤为特别,封页和纸张都是古朴的原木色,带着岁月的痕迹,版本的古老远远胜过我的年纪,它们是时间沉淀后的精品,曾影响过一代又一代人的成长。取出一本,拿在手上,浓浓的墨香味扑面而来,那是专属于书本的香味,它的内涵和质感远胜最昂贵的香水。


那份对阅读的痴迷把我的大学时光分割成了四部分,宿舍、食堂、教学楼还有图书馆,每个点相互连接成一个不规整的四边形,图书馆是最重要的连接点。透过图书馆大大的落地玻璃窗,我看过初春的嫩芽齐发、浓夏的阳光灿烂、金秋的枯叶飘零和寒冬的白雪皑皑。




大学四年时光悄然接近尾声,课程里关于文学发展史,文学流派,文学原理、修辞手法等等已然模糊一片,我只清晰地记得借阅的167本图书所构筑的那个世界里的一砖一瓦,它们延长了我的生命时间和拓展了我的精神空间。


当步入社会后,对阅读的爱恋不曾减少一丝一毫,不因学生身份的远去,而让书本一同离去我的生活。那时单薄的工资很大部分都用于购置书籍,在匆忙的工作节奏和浮华的社会百象里,在它们的相依相伴下,我才没有松懈、没有迷乱、没有沉陷。


某段时间,长久的加班不断挤压每日的阅读时间,一点一点缩减甚至成了三两天的隔离。某个得空的傍晚,捧着《平凡的世界》读至午夜凌晨,和身旁那透亮的白炽灯光一样,没有一瞬的睡意,被少安和少平一心奋斗、摆脱穷日子的不屈念头深深感染着,内心的感发一波接一波,尽兴地写起了读后感,当抬头时,窗外已渐渐现出夏日的五彩晨光,伸一个懒腰,身心舒畅,把前日的生疏全都弥补了回来。


博尔赫斯曾说过——天堂应该是图书馆的模样。慢慢地,我也有了一间属于自己的小小书房,一个书架,一张书桌还有一张椅子简单地摆放在十平米的空间里。当我取下书阅读时,书房的那扇窗已隔离了窗外的纷纷扰扰,所有的烦心琐碎被逐得远远;当我合上刚阅读的书,闭上眼静静地回味时,身后的那道房门已着上了不同的光华,给我崭新的指引。




而今,我已成为一名母亲的角色,我懂阅读的滋味,我要把这份人间至美的感知传递给我的孩子,手牵着他,指引着他,让他一同进入用文字构建的奇妙世界。小些的时候,每晚入睡前,给他讲故事;稍大一些时,每半个月带他去图书馆的儿童阅览室转转逛逛,感受阅读的氛围,再借上三两本他喜欢的书回家。


而今,生活里最幸福而温馨的画面莫过于——书房里,已识基础字的孩子津津有味地捧看着他的故事书,而坐在他身旁的我也悠游自得地读着自己的书。


是的,一旦和阅读相遇,就再不会放手,它是我终身的爱恋,牵手一生的精神“伴侣”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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